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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市总投资5000万元及以上拟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信息定期报送工作的通知
北海市政府门户网站 http://www.beihai.gov.cn/  2008-06-30  来源: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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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政办〔2008〕103号
 
 
 
各有关单位:
国务院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先后下发通知要求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做好总投资5000万元及以上拟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信息报送工作,近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经委联合下发了《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请定期报送总投资5000万元及以上拟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信息的通知>的通知》(桂发改投资〔2008〕391号)。为贯彻落实好上级文件精神,抓好该项工作,现将有关总投资5000万元及以上拟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信息定期报送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对总投资5000万元及以上的拟建项目,按照项目属地原则和行业管辖原则,在拟建项目符合国办发〔2007〕64号规定的项目开工建设“八项条件”后,由各固定资产投资目标考核责任单位汇总,将项目信息按月分别报送市发展改革委、经委(负责技改项目)。报送信息的内容包括: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和规模、计划总投资、各项审核和许可文件的名称和文号等(项目信息报表表式见附件)。其中: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和规模、计划总投资等要严格按投资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批复文件内容填写,不得随意更改。
二、报送时间
自2008年开始,每月3日之前,各固定资产投资目标考核责任单位将本月符合前述条件的项目信息报送市发展改革委、经委(负责技改项目),其中每年1-2月的项目信息于3月3日前集中报送。为及时将我市首次报送的项目信息上报自治区,请于7月3日之前将2008年6月的项目信息报送。
三、报送方式
报送信息包括文字报告、项目信息报表和项目信息电子数据。报送信息要统一使用国家发展改革委编制的“总投资5000万元及以上拟建项目信息报送软件”。报送软件及填报说明可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外网门户网站(www.ndre.gov.cn)下载专区下载。市发展改革委项目信息电子数据报送地址为bhtz2055494@qq.com
四、相关要求
(一)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建立我市的新开工项目信息互通制度,为总投资5000万元及以上的拟建项目建立管理档案;市经委、统计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规划局、建委等部门于每月3日之前定期向市发展改革委提供本部门上月发生的总投资5000万元及以上项目行政许可审批或统计等相关信息,确保我市报送信息的一致性。
(二)各有关单位确定一名领导负责项目信息报送工作并指定一名联络员。请将负责人和联络员名单于7月3日前报送市发展改革委(格式见附件)。
(三) 各有关单位要充分利用新开工项目信息,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做好我市的投资调控和管理工作。随时接受上级有关部门对我市贯彻落实国办发〔2007〕64号情况的监督检查。
联系电话:市发展改革委投资科 0779-2055494
     市经委技改科      0779-2028639
 
附件:1.总投资5000万元及以上拟建项目信息报表
2.项目信息报送工作负责人及联络员通讯录格式
 
 
 
二○○八年六月三十日
 
主题词:经济管理  固定资产  投资  信息  通知
  抄送:市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协办。
  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7月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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