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北纪办发〔2010〕37号
关于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开展“信访
举报工作质效年”活动的通知
市辖县区纪委、监察局,市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人民团体和驻市各处级单位纪检组(纪委、纪工委)、监察室,本机关各室(科):
为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的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提高工作质量、效率和水平,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按照自治区纪委、监察厅的统一部署, 2010年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开展“信访举报工作质效年”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信访举报工作质效年”活动的指导思想是:深入贯彻落实十七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自治区九届纪委八次全会和九届市纪委八次全会精神,按照自治区纪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的通知》(桂纪办发〔2009〕34号)要求,充分发挥信访举报的职能作用,进一步拓宽和畅通信访举报渠道,积极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更好地为我市反腐倡廉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
“信访举报工作质效年”活动的工作要求是:以强化“六大目标”、落实“六项指标”、实现信访举报工作“五化”为主要内容,巩固基础,强化基层,突出关键,抓源治本,增强基层化解矛盾、解决信访举报问题的能力,有效解决越级访、集体访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
二、“信访举报工作质效年”活动的基本内容
(一)六大工作目标
1、建立科学的信访举报工作长效机制。把信访举报工作纳入纪检监察工作总体部署,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信访举报工作领导责任体系,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建立并坚持领导接待群众来访日制度,主要领导亲自接待群众来访。建立信访疑难问题领导包案和领导带案下访制度。及时妥善有效处理信访举报问题,切实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2、信访举报渠道进一步畅通。保障现有渠道畅通有效,文明热情接待群众来访,认真负责处理群众来信。积极开辟新的信访渠道,创造条件开通信访绿色邮政、网上举报等多种渠道,引导群众更多地以书信、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反映问题,降低信访成本。2010年,市纪委本级建立举报网站,县(区)纪委开通网上电子邮箱举报业务;加强对“12388”专线举报电话的管理,举报电话专机专用。
3、信访举报工作基础进一步夯实。县(区)纪委按规定配齐配强信访干部。健全县(区)、乡(镇)、村三级信访工作网络,整合信访力量,切实发挥信访信息员(监督员) 队伍作用。进一步改善信访举报工作办公条件,按照有专用办公场地(专门来访接待场所)、有专用举报电话、有安装信访信息管理系统的专用电脑、有碎纸机、有档案资料柜、有信访举报事项公开栏的“六有”要求,加强基础建设。市、县(区)纪委信访举报部门全部应用纪检监察信访信息管理系统管理信访件。信访举报工作方面的文件、资料、档案管理规范。
4、信访举报工作办事进一步公开。在县和县以下基层单位进一步推行信访举报工作办事公开。通过各种媒介和方式,向社会公开信访举报部门的通讯地址、邮政编码、举报电话、举报网站和网上举报邮箱地址、领导接访工作日等;公开纪检监察机关职责、受理范围,信访举报工作规章制度,信访举报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等;公开受理依据、办理时限等;公开信访举报问题的承办单位或部门,办理工作流程,以及办理过程中可以公开的其他事项等。
全面落实双向承诺制,凡属于业务范围内的群众来访,符合双方承诺条件的,受理单位应与反映人签订协议书,就办理方式、处结时限做出承诺,承诺率要达到95%。责任单位要严格履行协议,保证办理时效和质效。
加强对信访举报工作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通过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因地制宜地开展信访举报宣传和现场咨询活动,大力宣传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及信访举报工作的规章制度,鼓励群众实名举报,引导群众依法、理性、有序进行信访举报。
5、信访举报工作职能作用进一步发挥。精心筛选案件线索,充分发挥案件线索主渠道作用。定期分析信访举报情况,及时捕捉苗头性、倾向性的信访问题,为领导决策提供质量高、时效强、有价值的信访信息。
认真落实《北海市纪检监察机关信访监督实施办法》,提高信访监督效果。
严格实行首办负责制,重视初信初访的处理,提高初信初访一次办结率。
进一步加大信访案件交办、督办和查办力度。对上级交办的信访案件,要优先进行排查和办理,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上报,特殊情况不能按时上报的,书面说明情况和原因,并预告报结时间。加大督办力度,推动信访问题的解决。注重发挥直查快办职能作用,选择易查易结的信访问题进行直接查办。
建立和完善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工作长效机制,切实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对已经调处化解的矛盾纠纷,及时跟踪回访,防止反弹。切实重视和妥善处理群众集体访、越级访和重复访,做好处置大规模集体上访和群体性突发事件各项工作预案。对信访问题较多,群众上访量大,工作比较薄弱的基层单位,各级纪委要下大力气帮助解决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信访举报工作整体水平。努力做到本地区本单位无业务范围内的集体访、越级访、重复访。
6、信访举报工作法制化程度进一步提高。健全和完善信访举报工作各项规章制度,使信访举报工作的各个环节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健全完善信访举报工作制度,围绕办信、接访、监督、查办等各个工作环节,建立统一、规范的工作程序和工作制度,形成有效管用的信访举报工作制度体系。
(二)六项业务指标
1、信访举报件按时处理率达到100%。
2、实名举报办理情况按期反馈率达到100%。
3、上级机关要求报结果的信访案件当年报结率达到95%以上。
4、纪检监察业务范围内的初信初访件一次办结率达到95%以上。
5、纪检监察业务范围内的越级上访率控制在5%以下。
6、积极协助党委、政府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力争达到纪检监察业务范围内无越级赴邕进京集体访。
(三)信访举报工作实现“五化”
通过开展“信访举报工作质效年”活动,努力实现.“五化”要求,即:信访工作法制化、信访办理程序化、信访处理规范化、信访档案标准化、信访管理信息化。
三、“信访举报工作质效年”活动的组织领导与检查考评
1、全市纪检监察系统要积极开展“信访举报工作质效年”活动,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活动内容和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做出具体部署,确保各项目标任务的全面落实,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2、市纪委制定印发了《北海市纪检监察机关2010年信访举报工作目标管理考评办法》,将对市、县(区)纪委监察局的信访举报工作进行考评。市直机关纪检组(纪委、纪工委)暂不列入考评,但要参照考评办法做好信访举报基础工作。
3、“信访举报工作质效年”活动在市纪委监察局的统一领导下,由市纪委信访室负责组织实施。市纪委信访室于2011年1月前对各县(区)纪委进行检查考评,并对考评情况进行通报。市纪委监察局将对考评成绩突出的单位予以表彰。
中共北海市纪委办公室
2010年6月25日
主题词:纪检监察 “信访举报工作质效年”△ 通知
抄报:市纪委常委,市监察局副局长
中共北海市纪委办公室 2010年6月25日印发
(共印10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