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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警方三小时速破交通肇事逃逸案 - 新闻发布 - 北海市公安局
北海警方三小时速破交通肇事逃逸案
北海市公安局  2010-07-05  [ 字体: 大 中 小 ]
 
北海警方三小时速破交通肇事逃逸案
 
    6月23日下午,我市北海大道西延线渔业基地门前路段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造成1人当场死亡,1人经送医院抢救无效后死亡,肇事司机驾车逃逸。事故发生后,市公安局迅速开展侦查破案工作,仅用了3个小时就将肇事车辆及犯罪嫌疑人缉拿归案。
    2010年6月23日15时50分许,赵某(男,25岁,山东省东营市人)驾驶鲁E-A2637号小轿车从北海市贵州路攀华大厦出发,准备到南万风景区观光。当车辆行驶至北海大道西延线渔业基地门前路段时,赵某驾驶车辆为避让一辆电动车向左打方向,越过中心单实线,将站在道路旁绿化带中候车的母女俩刘某萍(23岁)、房某燕(1岁)撞倒,造成女儿房某燕当场死亡,母亲刘某萍受伤经送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晚死亡。赵某驾车在撞倒两人后又往右打方向,掉头往市区方向逃离现场,返回贵州路攀华大厦。在返回途中,赵某通过电话将驾车肇事的情况告知其父赵某波。回到贵州路攀华大厦后,赵某波驾驶鲁E-A2637号小轿车搭乘赵某和程某林(赵某波的朋友)前往渔港路百货大楼旧仓库汽车修配厂,将车辆交由汽车修配厂维修。
警方侦破经过
    6月23日16时8分,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接到事故报案后,立即指令旅游区交警大队出警处置。旅游区交警大队事故处理民警及时赶到现场。在了解到该起逃逸事故已造成一名小孩当场死亡的基本情况后,事故处理民警迅速将该事故情况向大队领导作了汇报。大队领导立即赶赴现场,并及时将事故情况向支队领导报告,同时启动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查缉预案。交警支队在将事故情况向市公安局汇报后,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周原生当即作出重要指示:案件情节恶劣,请交警支队周密部署,全力以赴,务必在最短时间内破案。交警支队立即组织事故处理专家组成员,赶到现场指导、参与破案工作,旅游区交警大队迅速组织全部警力,分组从四方面开展查缉工作:一是开展认真细致的现场勘查工作,寻找破案的蛛丝马迹;二是开展现场走访工作,寻找目击证人,收集肇事车辆相关信息;三是对周围群众进行宣传发动,鼓励群众积极提供破案线索;四是组织人员查看122指挥中心监控录像记录,根据行车线路查找肇事车辆信息。在寻找目击证人过程中,现场群众举报,肇事逃逸车辆可能为悬挂鲁A-12637(或鲁A-16237)号车牌的银灰色小轿车。民警迅速将该信息通报到110和122指挥中心,并通过110和122指挥中心将该信息通报到各执勤点及进出市区的收费站,协调相关部门配合查堵肇事车辆,同时组织交通民警根据信息对修理厂、停车场等进行搜查。
    18时15分左右,民警接到群众举报称:肇事嫌疑车辆出现在渔港路某修理厂。旅游区交警大队领导立即带领民警赶到渔港路开展抓捕工作。抓捕民警在渔港路百货大楼旧仓库汽车修配厂发现了一辆正在准备维修的悬挂鲁E-A2637号牌的银灰色宝来小轿车,该车的左后尾部严重损坏。经与肇事车辆在事故现场遗留物及碰撞痕迹等证物比对,初步确定该车就是该起交通逃逸事故的肇事车辆。经使用警务通查询,该车车主系赵某波,车主住址是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东三路111号33号楼2单元501室。经进一步向修配厂方调查得知,该车是两名中年男子和一名戴眼镜的青年男子,于6月23日16时30分许送到修配厂维修的,因车左后尾部已严重损坏,车主要求尽快把车修好。抓捕民警要求厂方积极配合,以商量车辆维修等问题为理由,把车主再次约到修配厂。6月23日19时许,一戴眼镜的青年男子来到修配厂,经修配厂工人指认,该青年男子就是此前随车到修配厂的男青年。抓捕民警迅速控制了该青年男子,并进行调查询问。经调查得知,该男青年为赵某,山东省东营市人,肇事车辆车主是其父亲赵某波。抓捕民警询问其父亲的住址和电话号码时,赵某拒绝回答,并不配合民警联系赵某波。经过抓捕民警对其进行思想教育后,赵某终于拨通了其父亲的电话,通知父亲到修配厂配合调查。几分钟后,赵某波及其几个山东老乡乘车来到修配厂。民警现场经过调查询问后,把赵某波、赵某以及当时一起乘坐鲁E-A2637号牌小轿车到达修理厂的程某林带回旅游区交警大队作进一步调查,并将肇事车辆暂扣。
    经过民警审讯,并做了大量的思想教育工作,赵某波、赵某及程某林供认了该起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的相关情节,并承认了驾驶鲁E-A2637号牌小轿车肇事逃逸的驾驶员为赵某。赵某也详细供述了其驾车肇事逃逸的经过。至此,经过3个多小时的努力后,该起恶性交通事故逃逸案件宣布告破,赵某也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于当晚刑事拘留。
    目前,此案仍在进一步调查处理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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